第一条办公自动化设备由局内统一购买,并建立台帐。局技术人员负责办公自动化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维修。第二条处理涉密信息的办公自动化设备不能与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连接。第三条办公自动化设备投入使用前,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第五条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信息存储、传输、电磁泄漏发射等应当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第六条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放置在安全可控环境中,复印、打印涉密文件资料应履行审批、登记手续。第八条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的销毁应当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送至有保密资质的销毁单位进行销毁,任何个人不得擅自销毁。
【阿力范文网】【范文】 办公自动化 更新日期:2023-03-11 10:03:24